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
“我省电子卖场正式上线仅两年时间,就得到了快速发展。2020年交易总额42.75亿元,交易完成28.88万笔。2021年交易额达323.03亿元,交易额翻了八倍;交易完成177.34万笔,交易笔数翻了六倍,交易渗透率达到90%以上。”在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在接受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采访时分享了该省电子卖场的蓬勃发展之势。
“在我省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框架下,制定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规划、技术标准、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。”石建辉代表介绍,湖南省电子卖场采用“以营促建”的运营模式,以“创新采购、节支增效”为目标,为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提供良好的采购交易体验,既实现数据多跑路、有关各方少跑腿,又让所有采购行为在平台上都有迹可循,监管更加有力。
经过两年多的努力,电子卖场实现了“全省一张网”,促进市场要素在省内无障碍流通,培育全省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。目前,湖南省电子卖场共有商品类目7563个,其中标准类目572个,覆盖超过72%的通用货物类集采目录,通过标准商品体系发布商品357万,引用厂家商品库模板发布商品114万,总计标准商品471万。如何加强电子卖场的管理?湖南省从采购人、供应商与商品、交易规则与流程、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对电子卖场平台建设和采购活动进行统一规范,明确了各参与方职责,为电子卖场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建立标准商品库建设规则。考虑服务与工程比货物类商品要复杂,按照“先易后难”的原则,首先对货物类特别是集中采购目录与交易较大的商品进行标准化,满足采购人基本采购需求。对货物类商品,湖南要求运营商应按照商品类目、商品标题、品牌、型号、销售属性等参数逐一建立标准商品。其次对服务和工程类商品,应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底级目录建立标准商品。
建立商品上柜发布规则。为加强对供应商商品的管理,要求供应商发布商品应从商品标准库选择对应商品,确保供应商录入的商品与标准库商品一一对应,统一商品属性,实现不同供应商上柜的商品具备可比性。如果供应商上柜的商品不是从标准库选择的,平台将自动打标为自有商品。
建立商品价格巡查机制。每个季度,运营商按照湖南制定的规则随机抽取直购成交订单进行价格监测,将商品成交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进行对比,发现违反规定的,由运营商将巡查结果在电子卖场公示。
建立违规处理机制。比如对商品价格高于同期电商10%-30%的,给予供应商警告……两年来共处理违规行为4起,对供应商加强商品管理,提高售后服务能力。同时要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,强化采购绩效管理。
石建辉代表表示,在加强诚信应用的基础上,湖南省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监管平台。平台将贯穿政府采购全周期、全方式、全项目的业务规范和执行标准,并横向与预算、支付、资产对接,纵向与各交易平台、电子卖场对接,实现全省贯通、数据共享,集交易、监管、服务三位一体的电子化监管平台。实现监管水平的创新和质的飞跃,实现由“人管”向“数控”的根本转变。